③绝对禁止减少或去掉负载; ④柴油机停机后,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试机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2)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程序》处置。 (3)柴油发电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①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柴没发电机; ②堵住漏水源; ③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处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④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⑤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⑥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3、当值机电维修员应按时开关柴油发电机。对于手动操作的柴油发电机,在停“市电”时,应在1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在来“市电”时,应在20分钟内关停柴油发电机。 4、对于柴油发电机,当值机电维修员应根据其负荷的变化,适当调整其油门的大小,使其功率得到充分的利用。 5、柴油发电机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处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5)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机电维修员保管,机电维修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6、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柴油发电机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①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②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③机房不干净; ④接班人未到岗; ⑤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