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功率因素考核电费
计算公式:
总电费=总电量*电度电价+高峰浮动电费+低谷浮动电费(负值)+力率电费
高峰浮动电费=基价*50%
低谷浮动电费=基价*(-50%)
其中力率电费={总电量*基价+高峰浮动电费-低谷浮动电费}*功率因素调整电费比例
注:(1)基价=电度电价-各项规费(中央库区基金、三峡基金和市政附加费)
(2)规费不参与峰谷电费浮动
例:某专用变10KV供电的非工业客户10月份用电量为7000千瓦时,其中高峰电量为3000千瓦时,谷电量为2000千瓦时,无功电量为3200千瓦时。对照电价表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每千瓦时为0.6508元(其中基价:0.626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88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001元;三峡基金:0.007元;市政附加费:0.008元),功率因素考核标准为0.85。
无功电量/有功电量=0.45714,查表:功率因素调整电费比例为-0.65%
力率电费:
=(7000*0.626+3000*0.626*50%+2000*0.626*(-50%))*(-0.65%)
=(4382+939-626)*(-0.0065)=-30.52(元)
总电费:
=7000*0.6508+1000*0.626*50%+2000*0.626*(-50%)-30.52
=4555.60+939-626-30.52=4838.08(元)。
四、大工业客户电费计算:
计算公式:
电费=基本电费+电度电费
基本电费=容量*基本电价
电度电费=电量*电度电价+高峰浮动电费+低谷浮动电费(负值)+力率电费
其中力率电费=(总电量*基价+高峰浮动电费-低谷浮动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素调整电费比例
举例:
福建省厦门电业局计费清单
2006年10月28日单位:kWh、元。
户号
94*****
户名
厦门市****
收费号
抄表段
02809003
地址
中山路***号
联系电话
电能表号
上月指针
本月指针
倍率
加扣度
变损电量
电费
2400832
峰
谷
无功
1013.27
283.86
297.42
326.89
1282.89
382.90
374.67
410.44
6000
6000
6000
6000
电度电费:1617720*0.5358=866774.38
基本电费:98000.00
峰增加:+151828.32(594240)
谷减少:-118424.25(463500)
力率电费:-7185.44(0.96)
电量:1617720,应收电费:990993.01
倍率:6000为电压互感器与电流互感器倍率相乘所得;
说明:CT*PT 因高供高计在电能表上除装有电流互感器外,还应有电压互感器方可计量,两比值相乘得倍率。
电度电费:1617720*0.5358=866774.38(元)
(1282.89-1013.27)*6000=1617720----有功总电量
0.5358----大工业用电电价
基本电费:98000.00 -----计费容量*变压器容量基本电价 (4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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