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有时为8米区域,依情况具体分析解决;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 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