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基础

电工基础知识_电工技术-电工最常见电路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

时间:2016-05-15 16:15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12.2.2) 式中 RB所有接地极的并联有效接地电阻(); UO额定相电压(V); RE不与保护线连接的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最小对地接触电阻(相线与地的短路故障可


(12.2.2)
式中 RB——所有接地极的并联有效接地电阻(Ω);
UO——额定相电压(V);
RE——不与保护线连接的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最小对地接触电阻(相线与地的短路故障可能通过它发生)。当RE值未知时,可假定此值为10Ω。
如不能满足公式12.2.2要求,则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其他保护装置。
12.2.3 TT系统
1 在TT 系统中,共用同一接地保护装置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保护线与这些部分共用的接地极连在一起(或与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子相连)。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要满足单相接地故障时,在规定时间内切断供电的要求,或使接触电压限制在50V以下。
2 TT 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方式见本规范第7 章有关规定。
12.2.4 IT系统
1 在IT 系统中的任何带电部分(包括中性线)严禁直接接地。IT 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在发生系统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对地的单一故障时,故障电流很小,可不切断电源。
2 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通过保护线与接地极(或保护接地母线、总接地端子)连接。
3 IT 系统必须装设绝缘监视及接地故障报警或显示装置。
4 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IT系统不宜引出中性线。
12.2.5 在选择系统接地型式时,应根据系统安全保护所具备的条件,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其中的一种。
由同一台发电机、配电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不宜同时采用两种系统接地型式。
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当全部采用TN系统确有困难时,也可部分采用TT系统接地型式。但采用TT 系统供电部分均应装设能自动切除接地故障的装置(包括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经由隔离变压器供电。自动切除故障的时间,必须符合本规范第7 章中“接地故障保护”的有关规定。
12.3 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
12.3.1 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可分为:
1 直接接触及间接接触兼顾的保护。
2 直接接触保护(正常工作时的电击保护)。
3 间接接触保护(故障情况下的电击保护)。
12.3.2 直接接触与间接接触兼顾的保护,宜采用安全特低电压和功能特低电压的保护方法来实现。
安全特低电压和功能特低电压的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标称电压不超过电压区段I的上线(即≤50V);
2 由安全隔离变压器,电化电源(如蓄电池)等电源供电;
3 回路的配置:
1)安全特低电压回路的带电部分严禁与大地连接,或与构成其他回路一部分的带电部分或保护线连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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