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 2.1 检查、记录、汇报。 1) 立即记录事故发生时间; 2) 检查开关位置(红绿灯是否闪光,开关是否跳闸,注意不得将马上开关复位); 3) 检查相应开关的表计情况(三相有无电流,各级母线有无电压); 4) 检查并记录光字牌信号; 5) 简明扼要汇报调度事故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当地天气,跳闸的开关,开关、线路和母线有无电压,有无过负荷等); 6) 详细检查保护装置信号、压板、空气开关、转换开关及按钮(认清报警信号的性质:是事故还是异常)。检查监控电脑、控制屏、线路或主变保护屏、母线保护屏、故障录波等,并做好记录; 7) 打印保护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 8) 详细检查一次设备情况; 9) 根据现场设备检查及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判断故障性质; 10) 向调度汇报详细的检查情况; 11) 确认保护屏上的动作信号后,复归保护信号; 12) 复归KK把手。 2.2 隔离故障点。 1)检查保护范围内的设备,在检查保护范围内的设备时,将已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 ① 对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② 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坏的威胁时,将其隔离或停用; ③ 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④ 站用电全部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2) 故障的PT应停电后再进行操作,对拒动的开关也应在设备停电的情况下拉开其两侧刀闸。 3) 详细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2.3 对非故障设备送电。 1)根据事故处理原则,可自行对事故进行处理,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可不用填写操作票,但必须执行监护制度。除可自行操作的项目外,所有的操作必须经调度的同意。 注意:合开关应考虑同期;母线、旁母充电应考虑保护;中性点切换应考虑保护;考虑定值区切换;重合闸方式改变等。 2) 汇报处理后的变电站运行方式及处理结果。 3. 事故处理时的注意问题。 1) 先保证完好设备的正常运行,再进行其他处理。 2) 先故障点完全隔离再送电,严防再次发生事故。 3) 跳闸过的开关,必须检查开关机构、本体是否完好。 4) 重合成功的开关也必须检查。 5) 保护范围内设备要检查完整;防止二次设备也有故障。 6) 保护动作出口开关跳闸后,不管开关是否重合成功,应立即对开关及间隔进行外观仔细检查。 4. 向调度汇报的内容。 1.1第一次初步汇报调度的内容:(事故发生后两分钟内汇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