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部分电网都是从早期简单的电力系统发展而来的,线路走廊、负荷点和电源点的分布,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资金上的约束,均会对电网结构的形成产生影响。因此,合理电网结构的形成,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电网规划。可以这样说,合理的电网结构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物质基础,而合理的电网规划是这个基础的基础。
发达国家对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有一个指导性的文件,即可靠性准则,其中规定了大电网可靠性的六个基本目标,即提供足够的容量来满足系统的需求、保持系统安全、保持系统完整、限制系统的瓦解的范围、提高系统恢复的速度、具有战略上的适应能力。只有满足了上述六点基本要求的电力系统规划,才可称得上是一个合理的、好的规划。为了达到电网安全可靠这一目标,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都在电网的规划和运行,用了较高的安全稳定运行标准,在电网建设上投稿了巨资,形成了密集的网络结构。
电力工业部颁布的《安全稳定导则》,从安全稳定运行的角度,对合理的电力系统规划做了明确的定义。一个所谓规划和设计得好的电力系统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其一,炒了适应负荷的需要,配置足够的单机容量和发电厂容量(相对系统负荷)不过份集中的电源;其二,有能力与电源和负荷水平相适应的、有足够传输能力的、在正常运行时具有必要灵活性并足以应付运行中各种偶然情况的、特别是事故情况的一个电网结构。
由于电网结构的加强总是需要较大的投入,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来说,资金短缺正是我们的困难所在。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安全稳定导则》对电网结构的规划和设计,提出了适合中国具体情况的原则要求。
(一)能够适应各种运行方式下的潮流变化及发展变化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这一款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要求规划和设计的电网,能适应电网正常运行的需要。如要求做到不窝电、少弃水,能适应调峰和调频的需要,能方便地安排设备检修,能便利地运行操作等。总之,要能为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灵活性。其二,要求规划和设计的系统,能够注意到在规划、设计阶段所不能预料到的一些变化的可能性,并为运行系统的灵活性创造必要的条件,也就是说,电网规划要有一定的适应性。后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特别是在过去电网建设必须绑在电源项目上的所谓“随机建设”的模式下,我们曾有过较多的教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电网规划在既定的电源建设次序前提下是合理的,但一旦电源建设次序发生变化,则电网规划就很难适应,致使实际运行的电网困难重重,不得已只好上一些应急的抢建项目,最终偏离了规划。另一种情况是在规划大电厂时,只考虑了直接就地供应同步出现的大负荷,而实际由于计划在负荷推迟,电厂出线的外送能力不足,造成长期窝电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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