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薄,供电所职工、农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薄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序进行处理。线路、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时,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小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0天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月或季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缺陷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