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司机才允许驾驶机车,要专人专车。(修理工试车例外) (1)学徒工学习期间,正式司机不准离开岗位,学徒工末经考核发证,不准单独出车执行任务。 (2)新调来的司机,必须首先熟悉道路情况,信号规定和信集闭系统的有关规定。 2.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各处螺栓是否紧固有效。 (2)各另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各件润滑点的注油情况。 (3)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制动和缓解性能是否良好。 (4)导电弓的升降是否灵活。 (5)撒砂系统是否操作灵活,撒砂是否流畅、储砂是否充足。 (6)前后照明灯、警铃、载波电话是否良好。 3.机车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运行 (1) 缺少碰头或碰头严重损坏。 (2) 联接装置不可靠。 (3) 撒砂装置损坏。 (4) 照明设施损坏。 (5) 制动装置失灵或损坏。 (6) 载波电话不通。 如在运行途中发生上述情况,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允许机车驶回车库。4.机车的运行有井下调度员统一指挥。 5.司机操作机车时,必须听清指令,明确任务,司机必须在座位上操作,任何情况下严禁站在车外操作。 6.机车正确的启动步骤如下: (1)合上总闸。 (2)根据需要将换向手柄打至“向前”或“向后”位置(一般 情况都在两台电机同时运行的“I+II”位置)。 (3)响警铃,松车闸。 (4)将主令控制手把由“0”位推向“1”位,使机车启动。待列车全部启动后,缓慢而均匀地移动手柄位置逐级切除附加电阻,使机车逐渐加速(手柄在每个位置约停留数秒)。 (5)根据道路情况,车速要求将手柄固定在两电机串联或并联,附加电阻全部切除的长期运行位置“5”和“8”进行正常行驶。 (6)若手柄移至“2”位置机车仍不启动,要停车查明原因, 不得强制加档。 (7)不准将手柄停留在两个位置的中间,这样将引起电弧烧坏触头。 8.行车中机车前要有探路灯,列车后要挂红灯,否则不准开车。 9.空车和重车在岔道相遇时,应根据信号和调度指令规定汇车不得闯灯。 10.机车行驶到修理架线、轨道巷道作业区时,应听从修理人员指挥。头灯信号规定如下,但指挥人员应站在道外。 (1)停车: 头灯左、右晃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