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电气设备运行安全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14-03-07 15:03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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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们通过对在用工业锅炉运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人们对工业锅炉房内的主体设备(锅炉)和承受高温高压的各种压力容器(罐)的火灾爆炸危害性给与了足够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们通过对在用工业锅炉运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人们对工业锅炉房内的主体设备(锅炉)和承受高温高压的各种压力容器(罐)的火灾爆炸危害性给与了足够的重视,从设备(设施)到运行管理,防火防爆措施大多具体可行,而对锅炉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敷设的安全要求则缺乏一定的了解,对电气方面的事故隐患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机、起动控制设备、灯具和导线型式的选择,与锅炉房各个不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环境不相适应。如煤粉仓、制粉系统的电气设备不是隔爆防爆型;水泵房、水处理间的电气设备不具备防潮、防腐蚀性能。
(2)电气线路布线敷设不尽合理。有的把电气线路设在汽水、水水换热器、蒸气或热水管道、热水分水缸、分汽缸的附近或上方;有的在高温、潮湿、粉尘、腐蚀场所采用明线敷设。
(3)在装设锅炉水位表、锅炉压力表、仪表屏和进行其他主要操作的地点和通道处,或是照明度值不够,或是缺乏事故照明;
(4)对锅炉房烟囱避雷针的引下线、电气系统接地保护线及液体燃料管道静电接地装置缺乏日常检测和维护管理,引下线(接地线)或是断路,或是接地处被腐蚀,接触不良。
上述电气运行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除极个别是原有设计不周外,大多或是施工安装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或是建后疏于管理,或是企业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进擅自更改原设计所致。
2 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就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电气设备型式选择的原则
燃煤工业锅炉采用的燃煤在高温表面沉积粉尘(δ=5mm)的引燃温度一般在225~285℃,煤尘爆炸下限浓度34~57g/Nm<sup>3</sup>,属于导燃性物质。其中煤粉制备间、粉煤间和运煤走廊等属于丁类火灾危险场所,按照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火灾危险区域划分原则,为22区,与之相对应,电机、电器和仪表的防护选型为IP54型,照明灯具为IP54X型。而燃煤锅炉间则属于多尘环境,粉尘的点燃温度大于270℃,点燃温度级别T11,防尘外壳防护等级应为IP5X。水泵房、地下凝结水箱间属于潮湿环境。上述不同环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内所选用的电机和电气设备,均应与各个不同环境相适应。如目前在城市集中供热锅炉房多采用换热站以提高供热效率。而换热站内的换热间属于高温高热高湿环境,对其内的电气设备(电机、水泵、电器开关、电器接座、电气接头等)应具有防水、防潮、防腐蚀性能;而电缆严禁在高温、高热设备的上方(或附近)敷设,最好穿钢管埋墙(或尚墙)敷设,电力设备的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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