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电所岗位设置的原则 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必须遵循"精简高效、按需设岗、依岗定人、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可设所长、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电费管理、业扩管理、计量管理、线损管理和专职电工等岗位,专职电工根据实际情况按营业户数核定,做到劳动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 供电所岗位设置标准和办法由各省电力公司统一制定,县供电企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供电所的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带领全所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2)制定本所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防范事故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售电单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7)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8)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9)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按时、准确报送。 (二)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提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 (4)组织对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5)抓好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领导汇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