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气割件的切割面应均整,并倒棱去刺。 5.5 锻件和热弯件不允许有过烧、迭层、局部烧熔及氧化鳞皮等缺陷。 5.6 冲压件、段件及热弯杆件基本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mm 5.7 球头环的球脚“过规”部位清除冲剪飞边痕迹。 5.8 焊接件的焊条按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选用牌号应符合制造图的规定。 5.9 焊缝应为细密平整的细鳞形,并应封边,咬边深度不大于1mm。 5.10 焊缝应无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 5.11 钢接续管内径及外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mm 6 金具铜、铝件 6.1 铜、铝件表面应光滑、平整、清洁。不应有裂纹、起泡、起皮、夹渣、压折、气孔、砂眼、严重划伤及分层等缺陷。允许有轻微的局部不使反厚(或管壁厚)超出允许偏差的划伤、斑点、凹坑、压入物及修理痕迹等缺陷。 6.2 铜、铝件的电气接触平面,不允许有碰伤、划伤、斑点、凹坑、压印等缺陷。 6.3 铜、铝铸件应清除飞边、毛刺,但规整的合模缝允许存在。 6.4 铜、铝件的浇冒口清除后,允许有个别针孔存在,其面积不大于浇冒口面积的5%,深度不大于1mm。 6.5 采用闪光焊接的铜铝过渡件,其焊缝在300℃时不应脱开。 6.6 铜、铝件钻孔应倒棱去刺,铸造孔边缘允许圆角存在。 6.7 挤压铝管内径及外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mm 挤压铝簧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8 拉制和挤压铝管其布氏硬度不大于HB25,抗拉强度不低于78.4Nmm。 7 金具紧固件 7.1 所有紧固件应按图纸的规定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和水利电力部专业标准。 7.2 金具用紧固件的螺纹基本尺寸按GB196-81《普通螺纹(直径1~600mm)基本尺寸》的规定加工,然后热镀锌。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应符合GB 197-81《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的7H/8g粗糙精度要求,内螺纹允许热镀锌后加工,应涂防腐油。 7.3 金具常用紧固件的技术规范标准: a. GB 5-76《六角头螺栓(粗制)》; b. GB 41-76《六角螺线(粗制)》; c. GB 953-76《等长双头螺柱(粗制)》; d. GB 12-76《半圆头方颈螺栓(粗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