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危害 井下的生产系统使用了大量的用电设备,存在电危害,井下充油型互感器、电力电容器如果长时间过负荷运行,产生大量热量,导致电器设备内部绝缘体破坏,保护监测装置失效,造成火灾、爆炸;另外,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销座、电热设备、照明电器、电动机等均有可能引起电伤害,也可能成为火灾的引燃源。 (1)电气危害的主要表现形式 电气火灾危害; 电击触电危害。 (2)电气危害的主要原因 1)电器火灾产生原因 电器设备设计不合理、安装存在缺陷或运行时短路、过载、接触不良、铁芯短 路、散热不良漏电等导致过热; 电器具和照明灯具形成引燃源; 电火花和电弧。包括电器设备正常工作或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电器设备或电气线路出现故障时产生的事故电火花、雷电放电产生的电弧、静电火花等。 2)电击危险因素产生的原因 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 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短线碰壳、绝缘老化、绝缘击穿、绝缘损坏、PE线短线等隐患; 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地、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连接等),或安全措施失效;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安全组织措施; 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 电气设备选型、电气线路设计不合理或安装存在缺陷; 电火花和电弧: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或操作过程中以及故障时产生的电火花、雷电产生的电弧、静电火花等;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短路、过载、过热、漏电、绝缘老化、绝缘损坏、绝缘击穿、接触不良、散热不良等; 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技术措施如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或安全防护于技术措施失效; 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健全; 工人违章作业或操作失误; 未按设备说明书或规程要求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 没有设置警戒警示标志。 (3)电气危害的后果 电气火灾造成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事故; 人员遭受电击引起痙挛、疼痛、呼吸困难、血压异常、昏迷、心率不齐等,严重时引起窒息、心室颤动导致死亡; 对人体造成灼伤、烫伤、烧伤等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