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及概况 X住宅楼,建筑面积3400m2,砖混6层。 1996年5月22日下午,施工队在该住宅楼工地安装一台龙门架,考虑到龙门架东北及西北二道缆风绳距建设单位380V供电裸线较近,为确保安全,18时50分停电。停电以后,由电工班长陆X(死者,23岁,有证电工)和材料员许X具体负责整理施工临时用电主干线路。19时30分,龙门架安装完毕,恢复送电。但由陆X负责的三号杆以西的线路尚未全部整理加固完毕,作为电工班长,陆X理应在通电后停止作业或断电再操作,但陆X并未采取任何措施继续整理作业。建设单位基建办代表江X发现后,警告陆X:“不要带电作业,危险!”陆X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回答说:“带电作业是经常的事。”20时左右,陆X紧固最后一段相线,在剥离绝缘胶布时,手触及导线,当即触电身亡。这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万多元,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合计经济损失10万多元。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陆X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88)第二节要求,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冒险蛮干,违章带电作业。 2.间接原因 该施工企业对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严,任由陆X违章作业而无人制止。 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反映出施工企业对电工陆X疏于管理,而陆X自以为工种特殊、专业性强,不能很好地服从管理,并倚仗自己的技术、经验违章作业。应该说,这种对电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严的现象在许多施工企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中,有关使用和维护规定。 2.安全教育的针对性要强,应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工种,联系实际讲解安全理论知识,使广大员工真正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知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