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等级及划分规则问题解答(2)
时间:2016-12-22 08:59 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次
虽然如此,但对那些工作环境较差的场所,即导电情况良好、人体电阻值较低,或在碰触金属管道、锅炉、地下隧道中的电缆等金属容器机会较多的地方,还应将安全电压定得更低些,通常取为12伏。所以,实用中常将12伏称为绝对安全电压。 各国对安全电压的规定并不相同,有规定50伏或40伏的,也有规定36伏或24伏的等。而国际电工委员会则规定接触电压的限值(相当于安全电压)为50伏,并规定25伏以下时,可不考虑采取防止电击的安全措施。 问8:什么叫低压作业?什么叫高压作业 答:从事低压电气设备的工作,叫低压作业; 从事高压电气设备的工作,叫高压作业。 作业即电气安装、检修、试验、维护等工作。但配电变压器10干伏侧是高压,380伏是低压,因此配电变压器是高压设备。在配电变压器上及其高压安全范围以内工作,均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在电力工业的诸工作中,安全工作是属于第二位的。 问9:本规程是否适用于县城、乡、村企业、事业单位的低压电气工作? 答:目前我国电力部门对县及县以下的乡(镇)、村的用电通称农村或农村用电。它也包括县、乡(镇)、村办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的低压电气工作。但不包括中央、省、市在县内经营的工矿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低压电气工作。 问10:为什么电力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答:“安全第一”的方针不是一项随意的方针,它是根据电业生产的客观规律提出来的。它既符合电力生户的目的,也符合电力生产的特点。 “安全第一”的方针,包含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电力工业是为各行各业提供动力的,是一个广泛性的服务行业。停电事故影响干家万户,造成经济上或政治上的巨大损失,因此,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2)就电力部门本身来说,经常发生事故累累单位,是不可能做到经济生产,也不可能做到文明生产,也不可能做到多供少损。因此,为了搞好电力部门本身的工作,也必须招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3)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进行的各项工作,包括生产经营工作、技术工作、政治工作、物资工作以及各项社会活动等等,都应该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并为安全生产服务,决不能各行其是。 (4)“安全第一”是整全电力工业的方针,不仅生产、用电单位要贯彻,基本建设单位也要按照这一方针的要求,来搞好设计和施工,并把投产后能否保证安全生产作为检验设计和施工工作的主要目标。这样,“安全第一”的方针,才能得到全面贯彻。 因此,只有抓住安全生产这一主要矛盾,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才能带动其它工作,把供用电工作全面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