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计划在下季度维修的重点设备生产任务的负荷率,能否按计划规定月份交付维修或何时可交付维修。 ②按年计划所列小修项目和使用单位近期提出的小修项目,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下季度的小修项目。 ③通过调查,综合分析平衡后,编制出下季度设备维修草案。 (2)讨论审定 季度设备维修计划草案编制完毕后,送生产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修单位以及负责维修准备工作的人员征求意见。然后召集上述各单位人员讨论审定。审定的原则是:①除近期接收了一批紧急任务且数量较多,必须在计划大(项)修设备上生产外,其余列入大修、项修计划项目不得削减,另一方面应考虑因生产任务被削减大、项修项目的替代项目;②使用单位对小修项目的施工进度可适当调整,但必须在维修计划规定的月份内完成;③力求缩短停歇天数。 对季度计划草案应逐台讨论审定。如有问题,应协商分析提出补救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对计划草案作局部修改(如大、项修项目开工日期适当提前或延期,大修设备的个别附件维修允许提前或延期完成等)。经讨论审定,对季度维修计划全面落实项目、修前准备工作、维修起止日期、企业内设备协作及劳动力平衡,然后正式制定出季度设备维修计划,并附讨论审定记录,按规定程序报送总机械师、动力师审定和主管厂长批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