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绝缘导线布线 第5.2.1条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宜大于6mm^2 布线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300mm。 二、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三、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表5.2.l 布线方式 最小距离(m) 第5.2.2条 瓷(塑料)夹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屋外场所。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布线宜用于屋内、外场所。 第5.2.3条 采用瓷(塑料)夹、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 屋外布线时,绝缘导线至地面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表5.2.1的规定。 第5.2.4条 采用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屋外布线时, 绝缘导线最小间距,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屋内、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最小间距表5.2.4 支撑点间距(L) 导线最小间距(m) 第5.2.5条 绝缘导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导线有腐蚀的场所时, 导线之间及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 第5.2.6条 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表5.2.6 布线方式 最小间距(mm) 第5.2.7条 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屋外场所,但对金属管、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第5.2.8条 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水煤气钢管。 第5.2.9条 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 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其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一、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在上面时为0.3m。 二、当电线管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在上面时为1m。 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至0.2m。电线管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管线互相交叉时的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