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基础

电工基础知识_电工技术-电工最常见电路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1

时间:2013-07-04 14:46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第2.4.10条 交流电动机的低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工艺或安全条件不允许自起动的电动机或为保证重要电动机自起动而需要切除的次要电动机,应装设低电压保护。 次要电动

第2.4.10条 交流电动机的低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工艺或安全条件不允许自起动的电动机或为保证重要电动机自起动而需要切除的次要电动机,应装设低电压保护。

次要电动机宜装设瞬时动作的低电压保护。不允许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应装设短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可取0.5~1.5s。

二、需要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不宜装设低电压保护,但按工艺或安全条件在长时间停电后不允许自起动时,应装设长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可取9~20s。

三、低电压保护器件宜采用低压断路器的欠电压脱扣器或接触器的电磁线圈;必要时,可采用低电压继电器和时间继电器。

当采用电磁线圈作低电压保护时,其控制回路宜由电动机主回路供电;当由其他电源供电,主回路失压时,应自动断开控制电源。

四、对于不装设低电压保护或装设延时低电压保护的重要电动机,当电源电压中断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恢复时,其接触器应维持吸合状态或能重新吸合。

第2.4.11条 同步电动机应装设失步保护。失步保护宜动作于断开电源,亦可动作于失步再整步装置。失步保护可装设在转子回路中或用定子回路的过载保护兼作失步保护。必要时,应在转子回路中加装失磁保护和强行励磁装置。

第2.4.12条 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他励、并励及复励电动机宜装设弱磁或失磁保护。串励电动机和机械有超速危险的电动机应装设超速保护。

第三节 电动机的起动

第2.3.1条 电动机起动时,其端子电压应能保证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且在配电系统中引起的电压波动不应妨碍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

第2.3.2条 交流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一般情况下,电动机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二、配电母线上未接照明或其他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且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三、配电母线上未接其他用电设备时,可按保证电动机起动转矩的条件决定;对于低压电动机,尚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

第2.3.3条 笼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电动机应全压起动:

1、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的电压符合本规范第2.3.2条的规定:

2、机械能承受电动机全压起动时的冲击转矩;

3、制造厂对电动机的起动方式无特殊规定。

二、当不符合全压起动的条件时,电动机宜降压起动,或选用其他适当的起动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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