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机械工、急救员等工种)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