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断路器与漏电保护器的区别(2)
时间:2016-03-05 10:32 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次
如果是用于人身安全保护为目的,则漏电电流小于30ma,视为安全,如大于30ma,则视为不安全,将产生保护动作。漏电保护的额定电流30ma的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开关,属于同敏度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开关。其生产保护动作时间还应在0.1秒以内。这两个参数的选择主要依据是: 30ma:人体的感知电流----男为1.1ma女为0.7ma;摆脱电流男为16ma女为10.5ma,儿童要较成人为小;在较短时间内危及生命的电流是致使电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电流达到50ma就会引起心室颤动,有生命危险,而100ma以上的电流则中心将人致死,30ma以下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0.1秒:人的心脏每收缩扩张一次有0.1秒的间歇,而在这0.1秒内,心脏对电流最敏感,若电流在这一瞬间通过心脏,即使电流较小,也会引起心脏颤动,造成危险。 三相四线的漏电保护器原理,对于单相电源,也同样是适用的。但必须注意,通常的漏电保护开关或漏电保护器只适用于工频电源,对其它电源,如直流电源、高频电源是不适用的,千万不能乱用。 对测量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为选用上方便,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选用。设触电保 护装置动作电流是i△,电路的实际最大供电电流为ih, 则对居民用电和 照明电路的单相电路可按下式选用i△=ih/2000。 对三相三线或三相四线的动力线路及动力与照明混合线路可按下列选用:i△≥ih/1000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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