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监督管理
时间:2015-05-07 15:34 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次
液化石油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燃料,它常温常压下是气体,经加压或降温成液体后储存在储罐或钢瓶内。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性和扩散性,其气体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大,易积聚在低洼地带,和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即可爆炸,它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一、审核范围 所谓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是指,使用、备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总质量大于60公斤的单位,便要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液化石油气钢瓶库的消防建审、验收审批手续。 二、禁止行为 1、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地下空间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瓶库不得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内。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 3、室内管道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重要设备用房等地方。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或吊顶夹层等隐蔽空间内,不得穿越人员密集场所或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重要场所。 4、民用燃烧器的连接软管长度不应超过1.5米,并不应有接口,工业生产用的连接软管长度不宜超过30米,接口不应超过2个,并应连接牢固,软管不得穿越墙、窗。 5、用户使用的减压设备应为液化石油气专用减压阀,不得使用氧气、乙炔气、氨气等可调式减压阀。 6、瓶库内禁止采用明火采暖,禁止采用明火烘烤钢瓶和对钢瓶进行检漏。 7、严禁把钢瓶移至卧室或将钢瓶横卧和倒置使用。严禁将钢瓶放置在烈日下曝晒。 8、严禁敲击、私拆钢瓶和将钢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分装和倒灌作业。 9、严禁使用超期未进行安全检测的钢瓶。 三、瓶库平面布置和建筑结构 瓶库选址在单位边缘并尽量设在本单位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并选择地势平坦,不易积聚液化石油气的场所。 1、瓶库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为:小于500公斤的,可设置在建筑物附属的瓶库内。大于500公斤小于1000公斤的,瓶库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为25米,与民用建筑的距离为8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为15米,与道路的距离为5米。大于1000公斤小于2000公斤的,瓶库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为30米,与民用建筑的距离为10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为20米,与道路的距离为5米。 2、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不低于二级的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家庭电气火灾成因及预防
- 下一篇:电磁灶正确使用十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