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健全如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罚规定。 (九)、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返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返用电安全行为。 (十)、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二千元或停工十天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故后四小时内报公司主管部门。 (十一)、未规定未涉及部门,均按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执行。 五、外线防护、接地、避雷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外线必须有完善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整个施工区域的正常供电,凡临时施工作业区的线路必须有防护架,且线路从双层处竹笆中通过,竹笆下层离地4.5米,两层间距大于80cm,线路要保证悬挂在空间,周边防护设施,封闭严密,凡线路下必须在立杆外,且必须有防水弯头,至分配箱处应加保护套管,所有至固定机械的线路2米以下必须有套管保护,且套管固定牢靠。 2、所有电机金属外壳须与保护零线连接,总配电箱及所有分配电箱处必须做重复接地,大型机械也必须做重复接地,接地棒长度2米,间距2.5m,作环形连接,接点应固定牢靠,接地线一律用黄、绿双色线,不得采用其它颜色作为接地线,线路绝缘电阻应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并做好记录。 3、扒杆、脚手架、四角应采取避雷措施,每台机械重复接地和避雷接地合用一组接地棒,脚手架接地直接从结构避雷接地中引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