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住宅卫生间的电气安全设计(3)
时间:2014-08-27 09:56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次
四、卫生间内电气设备选用应能保障用电安全: 《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分册》第9.3.9条规定:为保障在卫生间的用电安全,卫生间内的
四、卫生间内电气设备选用应能保障用电安全: 《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分册》第9.3.9条规定:“为保障在卫生间的用电安全,卫生间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卫生间内选用的电气装置,不论标称电压如何,必须能防止手指触及电气装置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2、在卫生间的浴缸或淋浴盆周围0.6m范围内的配线,应仅限于该区的用电设备所必须的配线.并宜将电气线路敷设在卫生间外。同时,卫生间内的电气配线应成为线路敷设的未端。3、卫生间内宜选用其额定电压不低于0.45/0.75kV电线。4、任何开关和插座距成套淋浴间门口不得小于0.6m,并应有防水、防潮措施。5、应采用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作用于自动切断供电。并对卫生间内所有装置可导电部分与位于这些区域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线进行等电位连接。卫生间不应采用非导电场所或不接地的等电位连接的间接接触保护措施。”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