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应急照明灯自带蓄电池,好比已经将微型发电机设于灯具内部了,在外电失去的情况下自动放电工作,而外部供电线路只起维持蓄电池内部能量的作用,而在非常状况时几乎不起作用。因此在日常运行中,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的工作状况是必要的(一般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产品都有状况指示灯功能),但强调其供电电源一定要来自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则是没有必要的。 在进行应急照明供电设计时,可采取“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此同时使用”的这一形式,并设有单独的控制开关及配电线路,也没有必要将全部应急照明灯都选用带蓄电池的照明灯具比较妥当。在较小的场所中,如选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其供电线路干脆直接接于同场所的正常照明回路中。当然这是违反现行规范要求的,但笔者认为由于当今应急照明灯产品等原因,此举是妥当的。 建议: 建议各相关厂商加紧研制一种既能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又满足设计要求的新型应急照明灯具产品及相关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箱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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