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电容器过电流异常处理方法 电容器运行中,应维持在额定电流下工作,但由于运行电压的升高和电流电压波形的畸变,会引起电容器的电流过大。当电流增大到额定电流的1.3倍时,应将电容器退出运行,因为电流过大,将造成电容器的烧坏事故。 九、变电所全所停电时电容器的处理 变电所发生全所停电的事故时,或接有电容器的母线失压时,应先拉开该母线上的电容器断路器,再拉开线路断路器,否则电容器接在母线上,当变电所恢复供电后,母线成为空载运行,故有较高的电压向电容器充电,电容器充电后,向电网输出大量的无功功率,致使母线电压更高。此时即使将各线路断路器合闸送电,母线电压仍会持续一段时间很高。另外当空载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其充电电流的三次谐波电流可能达到电容器额定电流2~5倍,持续时间约1~30s,可能引起过电流保护动作。因此,当变电所停电或停用主变压器前应拉开电容器断路器,以防损坏电容器事故。 当变电所或空载母线恢复送电时,应先合上各线路断路器,再根据母线电压的高低,然后决定是否投入电容器。 十、电容器严重异常处理方法 遇有下列故障之一者,应停用电容器组。 1. 电容器发生爆炸。 2. 接头严重过热或电容器外壳示温片熔化。 3. 电容器套管发生破裂并有闪络放电。 4. 电容器严重喷油或起火。 5. 电容器外壳有明显膨胀,有油质流出或三相电流不平衡超过5%以上,以及电容器或电抗器内部有异常声响。 6. 当电容器外壳温度超过55°C,或室温超过40°C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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