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8,第6.4.9条规定,在分配电箱处,即在LPZ1与LPZ2区的交界处安装 电涌保护器,其额定放电电流不宜小于5KA(8/20 μs),故此处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40KA,额定放电电流为10KA;以HY公司产品为例,选用HY38P-40型。
1.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附录六规定,其首次雷击电流幅值为150KA,波头10μs;二次雷击电流幅值为37.5 KA,波头0.25μs;根据图1,全部雷电流i的50%按流入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接地装置计,另外50%按1/3分配于线缆计;首次雷击:总配电间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分流 值为150*50%/3/3=8.33KA;后续雷击:总配电间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的分流值为37.5*50%/3/3=2.08KA;如果进线电缆已经进行屏蔽处理,其 每根供电线缆雷电流的分流值将减低到原来的30%,即 8.33KA*30%=2.5KA及2.08KA*30%=0.6KA,而在电涌保护器承受10/350 μs的雷电波能量相当于8/20 μs的雷电波能量的5~8倍,所以选择能承受8/20 μs波形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放电电流为8.33*8=66.6KA;即设计应选用电涌保护器SPD的最大放电电流为65KA,以HY公司产品为例,选用HY38P-80 型。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7条规定,该级电涌保护器应在总配电间处安装,即在LPZ0A,LPZ0B与LPZ1区的交界处安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