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静电场所的危险程度 在静电放电的场所,必须有可燃物或爆炸性混合物的存在,才能形成静电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控制或排除放电场所的可燃物,就成为预防静电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1、用非可燃物取代易燃物 在石油化工等许多行业的生产工艺过程中,都要大量使用有机溶剂和易燃液体(如煤油、汽油和甲苯等),这样就给静电放电场合带来了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在机件设备的清洗中,如果采用非燃烧性的碳酸钠、磷酸三钠、苛性钾、水玻璃的水溶液等取代煤油或汽油时,就会大大减少机件洗涤过程中的静电危害。 2、减少氧化剂含量 在有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充填氮、二氧化碳或其它不活泼的气体,以减少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性混合物中氧的含量,消除燃烧条件,防止火灾和爆炸。一般情况下,混合物中氧的含量不超过8%时即不会引起燃烧。 对于镁、铝、锆、钍等粉尘爆炸性混合物,充填氮或二氧化碳是无效的,应采用充填氩、氦等惰性气体,才能防止火灾和爆炸。 国外10万吨以上的油轮和5万吨以上的混合货轮都要求安装充填不活泼气体的系统。 (二)工艺控制 1、根据带电序列选用不同材料 不同物体之间相互摩擦,物体上所带电荷的极性与它在带电序列中的位置有关,一般在带电序列中的两种物质摩擦,前者带正电,后者带负电。于是可根据这个特性,在工艺过程中,选择两种不同材料,与前者摩擦带正电,而与后者摩擦带负电,最后使物料上所形成的静电荷互相抵消,从而达到消除静电的效果。 根据带电序列适当选用不同材料而消除静电的方法称为正、负相消法。比如铝粉与不锈钢漏斗摩擦带负电,而与虫胶漏斗磨擦带正电,用这两种材料按比例搭配制成的漏斗,就可避免静电荷积聚的危险。 2、选择不易起电材料 当物体的电阻率达到109Ω•cm以上时,物体间只要相互摩擦或接触分离,就会带上几千伏以上的静电高压。因此在工艺和生产过程中,可选择电阻率在109Ω•cm以下的物质材料,以减少磨擦带电。比如煤矿开采中,传输煤皮带的托辊是绝缘塑料制品,应换成金属或导电像胶,就可避免静电荷的产生和积聚。 3、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 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可限制静电的产生。在制造电影胶卷时,若底片快速地绕在转轴上,会产生几十千伏的静电高压,与空气放电,使胶片感光而留下斑痕;又如油品在灌装或输送过程中,若流速过快,就会增加油品与管壁的摩擦速度,从而产生较高的静电。因此,降低摩擦速度,限制流速,对减少静电的产生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