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漏电保护装置的接线
漏电保护装置的接线必须正确。接线错误可能导致漏电保护装置误动作,也可能导致漏电保护装置拒动作。接线前应分清漏电保护装置的输入端和输出端、相线和零线,不得反接或错接。输入端与输出端接错时,电子式漏电保护装置的电子线路可能由于没有电源而不能正常工作。
组合式漏电保护装置控制回路的外部连接应使用铜导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连接线不宜过长。
漏电保护装置负载侧的线路必须保持独立,即负载侧的线路(包括相线和工作零线)不得与接地装置连接,不得与保护零线连接,也不得与其他电气回路连接。在保护接零线路中,应将工作零线分开,工作零线必须经过保护器,保护零线不得经过保护器,或者说保护装置负载侧的零线只能是工作零线,而不能是保护零线。
应当指出,漏电保护器后方设备的保护线不得接在保护器后方的零线上,否则,设备漏电时的漏电流经保护器返回,保护器将拒动作。
保护器与刀闸一起安装,按电源进线是先人保护器还是先入刀闸来分,一般是两种连接方式。当采取进线先入刀闸方式时,经过刀闸中的相线和中性线两个保险熔丝,再接人保护器这种方式,就忽视了保护器前面刀闸中中性线熔丝熔断后,使保护器“自身电路”失去工作电源而不能动作的情况。此时如果相线熔丝并没有被熔断,各种电器虽然都停止工作,但刀闸以下线路仍然带电,形成“假象”停电。当用户动用电器或检查 “假象”停电时,保护器因失电拒动极易发生触电。
在部分地区广泛使用熔丝做短路保护,经常发生只有中性线熔丝熔断的现象。家用保护器作为末端保护,因此失效不动作,不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还会使总保护器或中间级保护器越级动作,引发大面积停电,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使保护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做如下建议:
(1)如果受安装场所、环境等条件的限制,或多户共用一个刀闸,户保护器的人线端只能取自刀闸的出线端时,必须将刀闸中的中性线熔丝拆除,用相同规格的导线替换中性线熔丝;
(2)应采取进线先人保护器后人刀闸的安装方式。此法能够防止因中性线熔丝熔断后,保护器失电的拒动问题,如经常发生停电“假象”,应按照中性线不准安装熔断器的技术要求,将中性线熔丝改用导线连接;
(3)有条件的用户不必使用刀闸,应选用具有漏电保护、过电流(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功能的“三合一”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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