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漏电保护器的安全作用(2)
时间:2013-03-06 19:38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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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障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的对策 3.1 提高各类人员对安装漏电保护器重要意义的认识 3.1.1使广大用户认识到安装漏电保护器是在低压线路漏电、触电的情
3 保障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的对策
3.1 提高各类人员对安装漏电保护器重要意义的认识
3.1.1使广大用户认识到安装漏电保护器是在低压线路漏电、触电的情况下,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有效可靠措施,从而自觉装设。当村用总保护器跳闸时,能正确对待,并积极协助农电工查找原因,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的氛围。
3.1.2使村电工、村支书、村主任认识到安装保护器是行政法规要求,擅自退出或人为卡死使之失效,是刑法第134条规定的“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灾害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受到刑法惩罚,从而使电工自觉按行业法规办。村领导应积极支持农电工搞好漏电保护器的运行。
3.1.3供电企业要认识到严格要求是自己的职责,是对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爱护,绝不能迁就、随和、心慈手软。要从某些村保护器退出运行,村、乡电工默许或视而不见,甚至村领导担保出事负责,结果发生触电伤亡事故,受害者起诉乡农电站或村电工失职、侵权,要求赔偿的事件中吸取教训。
3.2 抓住源头,减少和防止低压线路漏电、触电的可能。
3.2.1低压线路一定要正规化、规范化。若老化陈旧,一定要按标准整改,这是保障农电安全的前提和硬件。特别是在这次全国性的农电“两改一同价”中,下决心使低压线路脱胎换骨,面目一新,达到标准。
3.2.2加强低压线路的维护管理,按电力法规解决好村民承包的山地林木、房前屋后风景林与低压线路的矛盾,防止电线与树的碰撞。
3.2.3加强对村民室内线路、电气设备安全的宣传和指导。村民家庭以及移动式电气设备、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器具等均应装设漏电末级保护,避免总保护频繁跳闸殃及全村。
3.3 提高农电工的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
3.3.1认识到安装和维护漏电保护器的正常运行是农电工的职责,忠于职守,抵制任何使漏电保护器不能运行的行为。
3.3.2漏电保护器设运前要测试,运行中按规定及时检查试跳,动作后要及时分析原因,使漏电保护器的“三率”达到百分之百。
3.3.3维修或更换保护器时,一定要装上合格的新保护器再送电,消除怕麻烦,认为只一二天不会出事的侥幸思想。
3.3.4县级供电企业举办农电工漏电保护器专题学习班,提高管理和业务素质。
3.4 对保护器的运行管理要严、实、高。
3.4.1坚决杜绝任何新老用户无漏电保护器而投运。
3.4.2对违规退出保护器运行,或人为卡死使之失效的电工或指使者,要严肃处理,绝不能心慈手软。因此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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