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拉线缺陷情况应注明“电源侧左“或“负荷侧右“来描述,并注明“导线拉线及型号“或“地线拉线及型号“;被盗时应写 明拉线棒情况、型号,UT情况、型号及拉线本身情况;是否需要更换拉线;拉线锈蚀时应估计锈蚀表面积和截面积并根据运行标准说明是否需要更换。 2.角钢被盗时,应注塔型及被盗角钢编号,在现场查不到时应现场绘制草图,回办公室后查资料填写,螺栓被盗时应写明方位及螺栓型号。 3.抱箍被盗时应写明左杆或右杆及具体被盗情况,包箍型号及恢复所需材料。 4.接地极缺陷情况应详细写明被盗情况及恢复所需材料。 5.导、地线损伤断股时应写明损伤情况,所在档距,相位,地线写明左右,损伤处距杆塔距离,档距内有无交跨,损伤处下方土地情况并根据运行标准准确判断处理方法(为了方便确定处理方案)。 6.统计交跨时应写明所在档距,交跨物名称,所属单位,交跨距离,交跨角度,测量时温度,交跨距杆塔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