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人员应穿防酸服, 橡胶手套、绝缘靴、充电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澡的地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20米,充电场所严禁有烟火; 二、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液位、温度、比重、连接线以及充电机的接地,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在充电过程中,要临测充电机仪表盘上的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均应符合蓄电池的电压等级和电流的要求,同时要监测电解液的温度、比重、液位; 四、蓄电池的温度不应超过30℃,当气泡较多,超过规定温度时,应降低充电电流,并用通风机进行通风、散热,当发生不正常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充电;在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中断充电,必须连续充电; 五、当比重达到1.28时,单格电压在2.4V左右时,且延续充电一小时后无变化,应结束充电; 六、充电完毕,应切断电源,将蓄电池的盖盖好,拆除充电线,并填写好运转记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