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及 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 2、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 单独 工作。 3、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加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 考试 合格,经 设备运行单位 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 接线 情况、 危险点 和 安全注意 事项。 4、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规》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工作。 5、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6、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 双签发 ”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安规工作票签发人 相应的安全责任。 7、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 暂时离开 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 交待清楚 ,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 交接手续 。 8、工作票由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 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 修试 及 基建单位 签发。 9、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0、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应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380V,试验时间为1分钟。 11、工作班开始工作后,工作负责人 、专责监护人 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 认真监护 ,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12、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 设备情况 、熟悉安规 ,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13、专责监护人不得 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 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 变更 手续,并告知 全体被监护人员。 二、选择 1、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人员)等,应经过 A 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A、安全知识教育 B、紧急救护法教育 C、相关培训 2、专责监护人应是 B ,熟悉设备情况和《安规》的人员. A、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B、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C、具有丰富的安全知识 D、熟悉人员技术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