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基础知识_电工技术-电工最常见电路

当前位置: 电工基础主页 > 电工安全 >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3)

时间:2015-11-23 10:03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 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 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 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范》和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