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电气试验工。
2 安全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3
参加电气试验人员,必须熟悉所用试验设备、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必须熟悉掌握试验方法、程序和标准。
2.4
各种电气试验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进行,并明确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就是试验工作得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不断地监护试区的安全情况,及时纠正一切违反规程的操作和行为,对不服从命令者有权令其退出试区。
2.5
试验工作人员在试验时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程序及有关制度,必须随时回复试验负责人的命令,并按命令操作。发现危及人身、设备、试品安全现象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试验负责人。
2.6
试验室的安全防护装置、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电器线路严禁任意更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变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做出明显标志后通告全体试验人员。但任何变动必须以不妨碍试验工作的安全为前提,变动后应有详细技术资料备查。
2.7
试验室只准作试验用,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不得堆放有碍试验人员观察试区的其他物品。一切试验工作必须在规定的试验区内进行,不准跨场或接装临时线路试验。现场试验时试区应设临时护栏,护栏内挂警示牌。
2.8
试验负责人必须在每次试验前向全体试验人员讲授试验方案、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人员分工情况应记录备查,必要时应录音。
2.9
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要认真检查全部安全防护设施,试验设备、仪器仪表、试验连线 、试验接地线是否安全可靠,所有试验人员是否按分工要求进入岗位。
2.10
在确认全部人员已退到安全区后,试验负责人即可发出准备通电命令,待得到试验人员逐个回复“可以通电”的复令后,试验负责人方可下达“通电”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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