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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

时间:2014-11-09 16:31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等。重点是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一、对电气工作人员的要求: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经医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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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等。重点是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一、对电气工作人员的要求: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经济、
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教育和培训:
(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2) 电气作业人员对安规每年一次考试。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重新学习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 确保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合格、齐备。
(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电气设备的高压与低压定义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员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令第1137次会议通过))规定对高压、低压的定义:
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为高压,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为低压。
四、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1)、室内高压设备的遮拦高度1.7米以上,牢固并加锁。
(2)、室内高压断路器与操动机构隔离用墙或金属板或远方操动机构。
(3)、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下表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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