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安全作业指导书
时间:2014-09-21 12:20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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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安全作业指导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编制,凡未涉及内容或与《规程》相抵触的,以《规程》为准。适用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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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安全作业指导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编制,凡未涉及内容或与《规程》相抵触的,以《规程》为准。适用于动力部所辖高压电力线路的施工、检修作业,是电力线路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标准的依据,必须遵照执行。
第一章安全工作程序
电力线路施工、检修作业安全工作应依据下列程序进行。
1.1作业申请
1.2现场勘察
1.3工作票签发和使用
1.4作业许可
1.5作业工前会
1.6安全确认
1.7安全监护
1.8安全作业
1.9作业间断和终结
第二章程序标准
2.1作业申请
2.1.1线路作业,必须向部电力调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1.2计划性检修作业提前24小时,临时检修、事故抢修作业在作业开始前提出申请。
2.1.3申请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作业内容、计划时间、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2.1.4申请时,语言清晰,表述准确,经接受人员复诵确认无误并批准后,各自记录备案。
2.2现场勘察
2.2.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设备状况、作业环境熟悉、了解。
2.2.2进行线路施工作业或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施工、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做好记录。
2.2.3现场勘察应查看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
2.3工作票签发和使用
2.3.1工作票签发
2.3.1.1电力线路施工、检修作业,必须由有资格并经公布的人员,按《规程》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2.3.1.2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前应针对作业对象、内容、环境、人员、工器具和工艺等进行全面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提出具体安全作业要求条件,填入工作票。
2.3.1.3工作票内容描述要具体、清晰、准确,对相邻带电部位、线路和危险性、复杂性、困难程度较大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进行重点说明,以示警惕。
2.3.1.4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工作票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变电所内架构作业,留存运行许可人)。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2.3.1.5在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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