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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值班负责人必须有实际工作经验。
第二条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如确需移开遮栏,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
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44 1.20
60~110 1.50
154 2.0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2高压设备的巡视
第一条 经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进行巡视前应事先告知有关人员。在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第二条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第三条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四条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
第五条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配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存放在固定地点,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一把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由借用人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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