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体的贯彻意见,组织落实。 6.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和实施措施计划,经厂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6.3强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分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4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5协助厂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检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6.6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6.7参加或主持(厂长不在时)本厂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分场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6.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