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 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 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 电缆线路敷设的安全措施: 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3)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全使用措施: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