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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用电业务常识问答六则介绍

时间:2012-02-24 20:26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1、黄先生咨询最近开展的第二阶段调峰电力认购的具体对象是哪些协议执行具体时间如何? 答:根据中经贸[2006]140号文要求,实施第二阶段签订调峰电力认购营销协议的企业范围是全
1、黄先生咨询最近开展的第二阶段调峰电力认购的具体对象是哪些协议执行具体时间如何?
  答:根据中经贸[2006]140号文要求,实施第二阶段签订调峰电力认购营销协议的企业范围是全市的低压三相工商用电企业。协议执行的具体时间是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31日,并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协议的签订工作。   2、陈先生咨询《供用电合同》(高压)协议有什么特点,包括哪些条款?
  答:供用电合同明确了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用电合同分高压、低压供用电合同,是格式化文本。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有关规定,供电方与用电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其中《供用电合同》(高压)中协议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2)供电方式和供用电质量
  (3)供、受电设施产权分界及维护责任
  (4)用电计量
  (5)电价及电费结算
  (6)供、用电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7)电费预付或担保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办法
  (10)其他
  (11)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3、陈先生咨询什么叫错峰用电?
  答:错峰用电是指根据电网负荷特性,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将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的部分负荷转移到用电低谷时段,从而减少电网的峰谷负荷差,按照“以发定供、以供定用”的原则,最大限度提高发、供设备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电网安全性和经济性。   4、肖小姐问:买了二手房,原房主欠电费,供电公司让她来交,是否合理?
  答: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的,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所以,供电公司让您交费是合理的。具体您可与原房主协商,共同商议费用交付问题。   5、李小姐问:她家一直是居民用电,最近在楼下开了一个小食店,但没有增加任何电器设备,需要办理用电性质的变更手续吗?
  答:小食店应执行商业用电,因此您需要办理更改用电类别的手续,如果未及时办理,则会受到供电公司违约用电的处理,所以请您及早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免带来麻烦。   6、客户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时如何处理欠费问题?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办理过户时,原客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不办理过户手续私自过户者,新客户应承担原客户所负担的债务。
  办理分户时,应在原客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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