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限时电流速断保护(第II段) 1、工作原理及整定计算的基本原则 由于有选择性的电流速断保护不能保护本线路的全长,因此我们考虑增加一段新的保护,用来切除速断范围以外的故障,保护本线路的全长,同时也能作为电流速断保护的后备保护。由于要求它必须保护本线路的全长,因此它的保护范围必然要延伸到下一条线路中去,这样当下一条线路出口处(如图1中,对于保护1来说,d2点处)发生短路时,它就要起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动作的选择性,就必须使保护的动作带有一定的时限,但又为了使这一时限尽量缩短,我们就考虑使它的保护范围不超过下一条线路速断保护(如图1中的保护2)的保护范围,而动作时限则比下一条线路速断保护高出一个时间阶段,即 如图2(a)所示,由于它能以较小的时限快速切除全线路范围以内的故障,所以我们称它为限时电流速断保护。 现以图2中的保护1为例,来说明限时电流速断保护的整定方法。 设保护2装有电流速断保护,其起动电流按照(1-3)式计算后为: 假设其保护范围为B母线到d3之间的部分,则在d3点发生短路时,短路电流即为, 保护2的速断保护刚好能动作。根据以上分析,保护1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不应超出保护2的电流速断保护的保护范围,因为在单侧电源供电的情况下,它的起动电流就应该整定为: 在上式中能否取两个电流相等?如果选取相等,就意味着保护1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的范围正好和保护2的电流速断保护的范围相重合,这在理想的情况下虽是可以的,但在实践中是不行的。因为保护1和保护2安装在不同的地点,它们所使用的电流互感器和继电器的特性很难完全一样,如果正好遇到保护2的电流速断保护出现负误差,其保护范围比计算值缩小,而保护1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出现正误差,其保护范围比计算值增大,那么在实际上,当计算的保护范围末端(比如图1中的d3点,甚至其后面至C母线之前的某点)短路时,就会出现保护2的电流速断保护不能动作,而保护1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却会起动的情况,由于故障位于线路B-C之间,即便是保护2的电流速断保护不能起动,也应该由它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动作切除故障,,而如果保护1的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也起动了,其结果就是两个保护的限时速断同时作用于跳闸,因此保护1就失去了选择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就不能采用两个电流相等的整定方法,而必须采用,引入可靠系数,即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