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可拆卸金属板未与保护地线系统连接 后果:照明配电箱内的可拆卸的金属板上装配有各种的电器配件,不接保护地线,容易引发触电事故。 措施:照明配电箱内的可拆卸的金属板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因此要求该金属板上应设置有不可拆卸的专用接地螺丝,保护地线应与其有效连接。保护地线的线径应按规范标准要求配,以保证安全使用。 12、在竖井内位置不当 后果:照明配电箱设在竖井内,由于竖井内一般都有强、弱电,而且空间很狭小,不便于操作,稍有不慎,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措施:在接到图纸后,应认真审图,若发现竖井内各电气管道、箱体的布局不能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应在设计交底时提出。一般要求在电气竖井内的照明配电箱、端子箱前宜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距离。并为防止强电对弱电的干扰,将强电和弱电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或采取隔离措施。 13、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电线管路敷设过低 后果:落地式配电箱内敷设的电线管路管口过低,容易使积水及杂物进入管内,降低导线的绝缘强度。 措施: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管路应排列整齐,管口应呈喇叭形。 14、所有金属附件镀锌件,不作防腐处理 后果:金属附件不是镀锌件或不作防腐处理,极易腐蚀,使用寿命缩短。 措施: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延长使用寿命,要求在配线和电气装置照明工程中所使用的金属附件如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螺栓、螺母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