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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2)

时间:2016-02-03 11:53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2改正一些错误的做法 不要因农网改造好了,安全程度提高了而不装保护装置,而要全面推广、科学、规范、合理地装设和使用保护装置装置。 不要多次强

2改正一些错误的做法
  
  不要因农网改造好了,安全程度提高了而不装保护装置,而要全面推广、科学、规范、合理地装设和使用保护装置装置。
  
  不要多次强行试送或者人为退出保护装置,而要请专业电工检查保护装置频繁跳闸的原因,测量线路绝缘电阻值,有条件的还可测量变压器保护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值,对线路或者保护装置进行整改、检修,力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管片电工不要对用电户不装、退出保护装置视而不见,而要认真负责。
  
  不要简单用TA按钮进行试跳检查,在安装前要由专门机构进行检验,安装时、使用中要在被保护线路上作接地试跳的现场检定或定期不定期例行检查。不应继续使用1994年未经国家安全认证的老产品,要安装
  
  技术性能好、耐用性强、质量稳定的集剩余电流保护、过压保护、过流保护等功能齐全的新型产品。
  
  2.1科学整定保护装置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
  
  实行三级保护的动作电流与动作(分断)时间的科学配合,是提高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和投运率的必要措施,也是提高供电安全性、可靠性的有效技术手段。因此配变负载侧、主干(分支)线路侧、用户末端三级分级保护,调整动作特性时应协调配合,配变侧保护定值最大,用户末端保护定值最小,主干(分支)线路为中级保护应界于前、后两极保护装置定值的中间。
  
  2.2提倡保护装置行业归口管理
  
  从现实情况看,目前各地还没有完全形成保护装置综合检查监督管理网络,从某种意义上讲还缺乏保护装置安全监察体系,对假冒伪劣的产品严重充斥市场的行为也还没有形成"老鼠过街"的氛围。而电力部门在农网改造以后,维护管理责任已延伸到城乡千家万户的家用电能表,有关的安全问题已逼使他们必须大力加强管理。因此,笔者认为,电力部门可对保护装置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选型、统一进货、统一测试、统一抽查、统一维修,以确保供电部门不经销、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力争将假冒伪劣产品控制在管辖的供电营业区以外,以此来规避由其带来的安全风险和经济、行政及法律责任。
  
  2.3加强保护装置的检定、测试和维修。
  
  当选某一产品时,应由县级技术监督部门、县级供电部门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力修试所、检定站对产品的功能、性能指标等进行检定,只有经试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允许在当地市场经销和进入安装现场,并建立生产厂家、检定部门、经销单位和消费者档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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