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人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2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3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1.4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1.5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2.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2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2.3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2.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2.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一系列产品。 3施工要点 3.1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3.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3.3暗线敷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3.4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3.5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3.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3.9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 3.10当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楔、木砖上。 3.11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于上。 3.13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3.14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3.15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300mm,平开关板底边距地宜为1400m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