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防雷措施 (1)为避免侧击雷,在高层建筑30m以上部位(普通从第9层开端),每向上三层,应用构造或框架内有贯穿性衔接的两根主筋(只用边支座筋)构成一环形程度避雷均压环带,均压环必需与外墙用作防雷引下线的各柱主钢筋焊接连通。搭接处用&geФ12的钢筋跨焊或搭接焊,并在每层框架恰当位置甩出25×4镀锌扁钢或&geФ12的镀锌圆钢,金属栏杆、金属门窗、玻璃幕墙的铝合金构件,以及外墙的金属构件等较大的金属物体均需与均压环搭接连通。 (2)防直击雷的接地安装应盘绕建筑物构成闭合回路,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Omega,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安装及进入建筑物内的金属管道相衔接,同时作为防雷电感应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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