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维修
时间:2016-06-24 17:12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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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房屋建筑物遭受雷击损害,应按《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JBJ16-83)规定对有关房屋建筑物安设避雷装置。同时为确保房屋电气设备和用电的安全,又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接零。
为避免房屋建筑物遭受雷击损害,应按《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JBJ16-83)规定对有关房屋建筑物安设避雷装置。同时为确保房屋电气设备和用电的安全,又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接零。房屋的管、修单位,除应做好既有避雷设备和接地装置的维修和修理外,对应设而未设的或装置不完善的,应结合房屋修缮,预以增设完善。
一、防雷要求分类
雷是自然界中自然放电的一种现象,当带电云层中的电荷越积越多时,会向附近带异性电荷的云层或向地面放电,这就是雷电现象。当雷电经过建筑物或电气设备时,其电流值可高达数万或数十万安,给建筑物、电气设备或人员造成严重的破坏或危及生命。为了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应针对雷击的规律和危害性,分别对直接雷、感应雷、架空线引入高电位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防雷等级的划分
1.第一类
凡在建筑物中存放爆炸物品,或经常发生瓦斯、蒸汽、尘埃与空气的混合物,因电火花发生爆炸,致使建筑物损坏或人员伤亡者。
2.第二类
凡在建筑物中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房屋;或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民用建筑物。
3.第三类
不属于第一、第二类的范围,而需要作防雷保护的建筑物。
(二)各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第一类建筑物
(1)防止直接雷
1)低于15m的建筑物,用独立避雷针保护,接地电阻小于10Ω,引下线距离墙面及接地装置距地下金属管道或电缆不小于3m。
2)高地30m的建筑物,避雷针可装于建筑物屋顶,接地电阻小于5Ω,建筑物的钢筋及室内的金属设备,均应彼此连接接地。避雷针应高出爆炸性管道3m,离开5m。
(2)防止感应雷
1)非金属屋面用明装避雷网保护,金属或钢筋混凝土屋面可直接接地作防感应雷。
2)接地电阻小于5Ω,接地装置应沿建筑物四周环形敷设。
3)室内一切金属管道和设备应接地。
(3)防止高电位引入
1)采用不短于50m的电缆进线和低压避雷器保护时,电缆两端及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小于10Ω。
2)采用架空进线时,进户线电杆的接地电阻小于10Ω,进户杆前500m内电杆均应接地,电阻小于20Ω,低压避雷器装在进户杆上,接地电阻小于10Ω。
3)架空引入的金属管道,在室外每隔25m接地一处,进户处接地电阻小于15Ω。
除防止直接雷,其余接地装置均可连成一体,接地电阻应满足最小值。
2.第二类建筑物
(1)防止直接雷
1)在建筑物上用避雷带和短针(0.3~0.5m)作混和保护,或用避雷针保护,接地电阻小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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