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不在工作票上注明的接地杆塔挂接地线、少挂接地线或擅自改变接地点。少挂接地线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而临时改变接地点在技术上不一定会出错,错在执行工作票制度上的不严肃、不严格按照票面要求操作,使好的措施流于形式,助长了工人的随意性。②挂接地线不设专人监护。 ③如果不是在线路三相上进行工作,就可以只在工作相上(单相或两相)上挂接地线,不将三相短路接地。 ④线路连续停电好几天,夜间不拆接地线,次日恢复工作,一到现场马上开始在杆塔上作业。这种检查是绝对必要的确认手续,可以查出夜间意想不到但也可能发生的种种危险,诸如接地线松脱,被恶意拆除,突然来电接地线被烧断等。 (3)注重小现场作业的安全预控工作。在作业人数较少,工作内容相对较简单的计划内检修作业现场、设备检修维护现场或计划外临时性生产辅助现场,易发生不办理工作票、不指定现场监护人、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即开始工作等习惯性违章;或者虽指定监护人,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往往不按要求在工作前宣读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向工作班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监护人不由自主地参加具体操作,造成实质上的无监护工作状态。
(4)即时消除线路缺陷,进而解除检修过程威胁人身隐患的发生。杆塔上缠绕低压照明线、脚钉松动缺失、杆号牌字迹模糊或缺失、横担吊杆松动、杆塔上工作转移位置时失去安全带保护或调整、拆除拉线等,都是引起检修人员高空坠落、误登带电杆塔、误触电的最大危险点。所以即时消除线路缺陷,是解除威胁人身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 (5)加强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控制。对变电所出入口有多条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跨越线路、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以及同电压等级、并行距离近,且线路地形、地貌复杂易造成误登杆情况,在派工单上要印有相应的线路识别标记(工作线路杆号牌及色彩标志),采取"一对一"监护制度外,还规定管理干部和安全员作为第二、第三监护人,加强该特殊区段的监护工作,同时要求现场监护包括对人对物的,即对作业人员行为到位的监护和对人员使用的工器具质量的超前有效监督,两者缺一不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