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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基础知识_电工技术-电工最常见电路

基本电费知识

时间:2015-11-16 08:29来源:未知 作者:y930712 点击:
供电部门对大工业企业实行的电价制度。它将电价分成基本电费与电度电价两部,基本电费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即一月中每15分钟或30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值)作

供电部门对大工业企业实行的电价制度。它将电价分成基本电费与电度电价两部,基本电费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即一月中每15分钟或30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值)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两部制电价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其主要优点是:可以利用基本电费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分别计算电价的办法,刺激用电部门提高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的利用率,运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工业企业用电的合理化。同时,由于用电部门的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率的提高,使供电部门的设备利用率也有可能随之提高,从而大大降低供电成本。有了基本电价,能够保证供电部门得到比较固定的收入,以补偿成本支出与取得正常的利润。


最早的两部制电价在民国18年(1929年)10月,闸北水电公司与翔华电气公司订立的供电合同中,就明确规定供电限额为600千瓦,基本电价为每千瓦每月银3.13两,每千瓦·时为规元1分。当负荷低于50%时,每降低1%,需增加基本电价3%,这是两部制电价最早的雏形。


到民国22年(1933年),美商上海电力公司对最大需量100千瓦及以上中等大量工业和商业用户以及最大需量200千瓦及以上的特大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实行梯级递减收费。基本电价是:第一个100千瓦,每月基本电费300银两(相当于每千瓦每月3银两),超过100千瓦的以上部分,每千瓦每月2.75银两。电度电价是:每千瓦每月的用电量在150千瓦·时以内者,每千瓦·时0.015银两,超过部分每千瓦·时0.0095银两。同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75,否则,公司将劝告用户在一定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用户如不依从,则公司有权采用下列调整电费办法:调整后的基本电费=当月基本电费×0.75/?当月实际功率因数。


1952年5月,上海市公用局电力处成立两部制电价研究小组,经过1年调查研究,确定二项基本原则:一是实行两部制电价后,保持财政收入不变;二是既要适应成本的合理分摊,又要根据调节负荷的要求,确定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的比率为80倍。1953年起,对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为每千瓦每月5.20元,电度电价每千瓦·时6.5分。


1960年上海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全国电价目录” ,将两部制电价起点容量改为100千瓦(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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