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操作者应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1、 须经专门培训后对电池进行更换、维修和充电。 2、 电池上不能放置导电物品,以防止电池短路,同时确保电池表面清洁、干燥。 3、 操作时应穿戴护目镜,橡胶手套、胶鞋及橡胶工作裙等防护用具。 4、 配制电解液时,应将酸徐徐加入水中,并用耐酸棒随加随搅拌,使其混合均匀,切勿将水倒入酸中,以免酸液飞溅伤人。 5、 电池在使用时,应避免过放电及长时间大电流放电,否则会影响其使用寿命。 6、 使用PE隔板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池内可能出现油状物质,属正常现象。 7、 电池放电后应及时充电,充电时应避免过充电,否则会影响其使用寿命。 8、 任何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55℃,否则应设法降温;若温度仍不下将,则应暂停充电,待温度下降后,再继续充电。 9、 电池在充电时,会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故充电区严禁烟火。 10、 定期检查接线是否松动或损坏,并及时高速或更换。 11、 凡是经初充电出厂的电池,用户在收到后务必检查并记录电池电解液的密度及液面高度,正常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电池电解液的密度及液面高度,发现异常及时调整,以免影响电池性能甚至损坏电池。 12、 在检查及测量牵引电池过程中,严禁踩压、碰撞电池盖、注液盖等牵引电池零部件,以防受损。 13、 采用恒流充电正常使用的电池每隔两个月、采用智能充电正常使用的电池每隔半月须对电池均衡充电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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