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kV及以上线路更换铁塔或导线(架空光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 3、66kV及以上线路多回路杆塔上部分线路停电作业的,或66kV及以上线路不停电更换光缆。 4、10kV线路施工作业,地理环境困难的、供电方式复杂需多次停送电操作才能完成的、施工量大的、各种跨越较多的。 (三)本单位非常规的带电作业。 (四)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较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第七条 三级作业安全风险 (1) 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一个电气连接设备停电检修。 2、220kV及以上变电站主变停电、母线停电或旁路代送操作的。 3、66kV及以上变电站作业操作项目量较大的。 4、66kV及以上变电站停电检修作业具有一定规律性的常规作业项目。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66kV及以上线路全部停电组立(拆除)铁塔、架设(拆除)导线(电缆线路)及架空光缆架设(拆除)。 2、10kV线路(电缆线路)施工改造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配电箱变、变台、环网柜施工达两个及以上的。 3、由三个及以上班组或由外单位协同施工作业的涉及运行设备的工程项目。 (三)常规带电作业。 (四)综合性检修及试验、调试。 第八条 四级作业安全风险 其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作业安全风险的作业。 第九条本标准所述的发生大面积停电指达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构成重大电网事故的大面积停电。 较大面积停电指一个县(区、县级市)及以上一般范围停电或一个及以上66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全停,但未达到大面积停电。 第十条未列入本标准的作业,各单位应充分考虑生产环境、机具与防护、人员素质、现场管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第三章 作业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 作业安全风险等级的认定 1、各单位调度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电网运行方式的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一级安全风险由省公司调度部门审定返回后统计上报。 2、各单位生产技术部、基建部、农电部、营销部、信通等部门负责主管作业项目的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一级安全风险的作业项目上报省公司主管部门审定返回后统计上报。 3、各单位将认定的作业安全风险等级通过作业现场管理系统统计上报本单位安监部门。各单位安监部门通过系统统计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