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四)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能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五)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 (六)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一)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二)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三)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四)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五)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六)不准进入挂 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七)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八)未经允许不准 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九)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十)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一)不懂机械和电器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二)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三)机电 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 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四)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五)机电 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六)机电设备应做到岗位和岗位职责。 (七)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八)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九)机电 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十)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六、防止车辆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一)未经公安、劳动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二)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责任编辑:admin) |